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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周五
  1. 深圳市青年就业创业通知

    深圳转发《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并明确澳门青年来深就业补贴等执行口径

    深圳市人社局等五部门转发广东省《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粤人社规〔2025〕47号),并明确深圳执行口径:参加澳门青年大湾区职业之路资助计划并在深圳就业的澳门青年,按每人每月2000元给予生活补助;在深圳就业创业的台湾青年符合规定可同等适用深圳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细则;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不再授予“深圳市港澳青年就业创业之家”牌匾。细则适用于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的45周岁及以下中国籍港澳居民,自2025年10月24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